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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27 [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7日(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上班。4月4日(周四)晚上第9-10节课程调至4月7日(周日)晚上第9-10节,地点不变。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食物中毒等工作。学生处、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防火、防骗、防食物中毒等的安全教育。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卫生督查和伙食改善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日。
三、后勤、保卫、财务部门放假时间由总办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