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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4-11 [来源]:

根据《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评选规程(试行)》(闽南理工教〔2017〕8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常规教学管理,促进规范教学文件、提升教学能力,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经教务处研究决定,拟在全校教师范围内开展2017-2018学年的“闽南理工学院第二届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和评选内容

1.参赛条件和评选内容详见《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评选规程(试行)》(闽南理工教〔2017〕8号)。

二、教案范围

2017-2018学年授课科目连续三次课(6个课时)完整内容。

三、评选程序

评选分三个阶段。具体程序为:

1.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自评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参考《闽南理工学院编写教案基本要求》及《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标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所有教师课程的教案进行认真评比。并按分配名额填写《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自评推荐汇总表》,于2018年5月16日前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教案纸质版(含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赖老师,邮箱:mnustjwczlk@163.com 联系电话:15060791730。

2.第二阶段:学校评审阶段(5月16日至5月22日)

学校评审专家组,根据《闽南理工学院编写教案基本要求》及《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标准》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师教案进行评审。

3.第三阶段:表彰奖励推广阶段

根据《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评选规程(试行)》奖励办法执行,并对优秀教案成果进行展示。

四、组织管理

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前期评审和择优推荐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一.闽南理工学院第二届优秀教案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闽南理工学院优秀教案评选规程(试行)》

闽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

附件一

闽南理工学院第届优秀教案

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学单位

名额

备注

教学单位

名额

备注

光电学院

4

体育学院

4

信管学院

7

财会学院

4

电子学院

4

马克思学院

3

经管学院

6

双创学院

1

外语学院

6

实践中心

6

土木学院

7

(含基础)

心理健康中心

1

服装学院

7

合计: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