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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2019 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08 [来源]: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现将 2018-2019 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1 月 18 日考试结束,19 日(农历十二月十四)放假。2 月 23、24 日(农历正月十九、廿)注册;25 日(农历正月廿一)正式上课。
   2.教师:1 月 22 日(农历十二月十七)放假。2 月 23 日(农历正月十九)报到,24 日(农历正月廿)由学院安排;25 日(农历正月廿一)上课。
   3.行政人员:1 月 23 日(农历十二月十八)放假。2 月 22日(农历正月十八)上班。
   4.中层干部:2 月 21 日(农历正月十七)报到,2 月 22—23 日(农历正月十八至十九)进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各学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院长助理,机关部门、各直属单位正、副职负责人)。
   5.辅导员:2 月 21 日(农历正月十七)报到,开学前学习培训由学生处安排(董事会领导和校领导参加)。
   6.计财处、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资产处人员放假及返校时间由总办统一安排。

   7.校领导放假和返校时间由董事会安排。